close

  
  2014年4月23日,重慶渝中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行政服務窗口,企業代表黃娟(右)在辦理審批手續。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將向縱深推進。(新華社記者 李健 攝)
  中國日報網10月30日電(遠達)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依法治國的決定於10月28日正式發佈。有外媒分析稱,四中全會決定有不少“乾貨”,這些“乾貨”體現在諸多改革舉措上,也包括中共對“法治體系”的新認知。
  《聯合早報》10月30日發表於澤遠的專欄文章稱,與外界一些“不看好”的評論相比,四中全會決定還是有不少“乾貨”,有些甚至讓人眼前一亮,帶有明顯的“習近平風格”。
  28日發佈的四中全會決定和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對決定的說明,不僅開出了一系列限制官權和推進司法公正的藥方,也再度證明瞭習近平等中共高層不尚空談、銳意進取的改革魄力。
  按照習近平的說法,四中全會決定提出了“180多項對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的改革舉措”,這些舉措將被納入改革任務總台賬“一體督辦”。
  與去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的60項任務相比,四中全會推出的這180多項改革更加具體,也更具可操作性。比如,建立領導幹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和責任倒查機制,對那些“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留下後患卻“拍屁股走人”的官員來說,無疑在頭上懸了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加上近兩年官方已揪出不少“退休老虎”展示追責決心,官員今後再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或“敗家工程”,恐怕都得三思了。
  而那些習慣給公檢法部門打電話、批條子的地方高官,今後也必須考慮可能承擔的責任。與以前泛泛要求官員不得妨礙司法公正的規定相比,四中全會決定“建立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這意味著黨政機關和官員對司法案件的干預將被記錄在案,不符合規定的干預被追責的可能性大為增加。
  四中全會的“乾貨”不僅體現在諸多改革舉措上,也包括中共對“法治體系”的新認知。
  四中全會提出要把法治變成人民的“信仰”,可謂是一大亮點。會議首次把中共黨內法規納入法治體系,並且明確提出黨紀要嚴於國法,顯示全會倡導的法治不僅要治國,還要以更高的標準治黨治軍,由此才能達成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活動的目標。
  四中全會強調中共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習近平更直言,“我國憲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確立了在歷史和人民選擇中形成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對這一點,要理直氣壯講、大張旗鼓講。”
  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幹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
  (編輯:周鳳梅)
  延伸閱讀:  (原標題:外媒:四中全會有“乾貨” 涵蓋諸多改革舉措 - 中文國際 - 中國日報網)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n35jngs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