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與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上午召開「探視有愛,合作無礙」記者會,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表示,台灣去年有5萬4112對夫妻離婚,超過半數探視子女受阻,呼籲離婚父母要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前提,遵守「不批判」、「不阻擾」、「要合理」探視三原則,讓愛永延續。台中地院院長江錫麟表示,離婚父母探視子女受阻、不友善,可向法院申請裁定執行,或申請監護權的更改,呼籲離婚的父母互相合作要有愛心,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前提。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說,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我國有5萬4112對夫妻離婚,為五年來最高峰,因離婚而受影響的未成年子女則有7萬6586人,意即每天有近150對夫妻、超過200個孩子面臨家庭分離狀況。現代婦女基金會日前進行「影響分居親子探視因素」調查,共回收183 份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父/母 (簡稱同住方)問卷,及144份沒有與未成年子女同住的父/母 (簡稱探視方)問卷,發現在訴訟中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竟有超過半數探視受阻,甚至幾乎看不到自己孩子。在探視困難度方面,同住方父母有高達64.8%自認沒有困難,但卻有52.5%的探視方父母認為是十分困難的,44.3%的探視方甚至認為對方不願意讓自己和孩子見面。現代婦女基金會潘維剛董事長表示,很多同住方父母常說自己時間都可以,但卻察覺不到自己其實設下許多無形的限制,像是表達孩子不願意見面,或孩子活動很多、已有活動安排,讓探視方經歷一次次挫敗而感到被百般刁難,雙方只好對簿公堂,並對彼此諸多抱怨。不論同住方或探視方,皆有高達7成以上鮮少或幾乎沒有與對方聯繫,此類的父母通常排斥與對方見面,實務上曾發生孩子在父母缺乏溝通的狀況下,向父母各自索討金錢揮霍使用,造成孩子價值觀、行為偏差。另一方面,有高達92.4%的探視方父母認為自己能夠與孩子有正向的互動,但同住方卻只有23.7%認為探視方可以辦的到,顯示雙方對於孩子的照顧上可能會出現歧異。常見的原因是探視方時常帶著補償心理,而對於未成年子女百般依順,但卻忽視可能造成同住方在照顧與教育上的困擾。在雙方缺乏信任、溝通與體諒的狀況下,便逐漸形親職合作與探視上的困難。潘維剛指出,根據實務觀察,離婚或分居父母經常帶著對彼此的不滿情緒,因此在探視方面會出現以下四大NG互動類型:「裝聾作啞型」:此類父母常以「我什麼都不知道」、「小孩可以就可以」來回應,或是不讀訊息也不回應,未能以子女的最佳利益為主,裝聾作啞般的溝通方式,造成探視困難。「百般刁難型」:此類父母經常臨時變動探視規則,卻可能不容許對方有一絲調整,吹毛求疵,溝通無彈性,以致探視困難重重。「唯我獨尊型」:此類的父母認為自己的教養完美,沒有任何問題,或美化、合理化自己的問題,造成教養上的困境。「針鋒相對型」:此類的父母,時常互相指責,像是孩子不想見自己是因為對方從中作梗,孩子跟自己不親、頂嘴也是對方在搬弄是非,千錯萬錯都是對方的錯。台中地院家事法庭庭長涂秀玲表示,如何提醒衝突中的父母「不要為難孩子」,並將身為父母的身份與即將結束的夫妻關係分開,確保孩子的最佳利益,讓孩子持續擁有父母共同的愛與關懷,是家事法庭最重要的考量。探視三原則,讓愛永延續,為孩子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及友善的探視環境,勿讓孩子加入父母的戰爭,更特別提醒離婚父母應採取以下三種促進順利探視的策略:一「不批判」:父母應以正向、肯定的方式進行探視聯繫,建立良好溝通管道。二「不阻擾」:父母應配合探視約定,並持友善態度,鼓勵對方與建立孩子良好互動模式。三「要合理」:父母對於探視要求,應合情合理,建立友善探視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每年協助超過3千個家庭,為幫助父母離婚風暴中的孩子,特別發起「同心守護球球兒─高衝突家庭協助計劃」,提供高衝突家庭親子會面協助、法律諮詢、親職諮詢講座等服務,幫助父母協調親子關係及討論適合子女的照顧計畫,邀請民眾捐款幫助這群家庭風暴中的孩子,降低因父母婚姻問題所造成的傷害。更多udn報導高中生做餅乾加入阿嬤骨灰 學校同學不知情吃下肚女方出頭期款買房登記名下 婆婆竟哭訴「很心酸」年輕人想買股遭母阻擋 網友勸:旁邊看戲就好早餐店用豆漿粉泡的豆漿不好嗎?專業分析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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